清晨背着书包蹦蹦跳跳的小学生,
会偷偷把口袋里的饼干碎扔给我;中午穿着西装匆匆忙忙的上班族,
会停下脚步摸一摸我的头顶,说一句“这狗真精神”;傍晚牵着孩子散步的老人,
会让孩子离我远一点,然后笑着跟老陈打招呼。我早已习惯了这些喧嚣与热闹,
只是安静地趴在那里,用我的眼睛记录下这一切。我从来没有咬过人,
甚至连凶巴巴地吼过谁都没有。老陈教过我,要对人友善,尤其是来餐馆吃饭的客人。他说,
客人是上帝,不能吓走上帝。我记住了这句话,所以哪怕有调皮的孩子扯我的耳朵,
或者有醉汉踢我的凉席,我也只是默默地躲开,最多低低地呜咽一声,表达我的不满。
老陈一家四口,都待我不算差。老陈负责掌勺,他的手艺很好,餐馆里总是坐满了人。
老板娘负责收银和招呼客人,她偶尔会把客人剩下的骨头打包好,拌在我的狗粮里,
让我的伙食变得丰盛起来。他们的儿子小宇,是个初中生,
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我身边,解开我的铁链,带我在巷子里跑两圈。
这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,风从耳边吹过,脚下的石板路哒哒作响,
小宇的笑声像银铃一样清脆。还有老陈的母亲,那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,
她总是偷偷把厨房里刚蒸好的馒头掰一半给我,一边喂我一边念叨:“邦德啊,多吃点,
长得壮壮的,好好看家。”我知道,他们把我当成了家里的一份子,一个会看家的宠物。
虽然大多数时候我只能被拴在电线杆上,但我并不怨怼。我知道老陈开餐馆不容易,
起早贪黑,忙得脚不沾地,没有太多时间陪我。能守着他们,守着这家充满烟火气的小店,
我就觉得很满足了。我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重复着,平静而安稳。
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,直到我慢慢变老,直到我的毛发变得花白,
直到我再也跑不动为止。可我没想到,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,会彻底打破这份平静,
将我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。第二章:巷口的冲突那天下午,天气有些闷热。<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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